深圳工程造价最低价中标法何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对评标、中标方法作了明确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目前,倡导所谓的“低价中标”并不是绝对的最低价,按照市场规律,最低价也应该高于成本价。这是我国的《招投标法》中早就明确指出的:最低价不应低于成本价。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目前全国各地先后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将政府投资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都纳人其中进行集体统一管理,统一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手续,明确招标投标方式,审定各项工程评定主要方法,而各地的评定标方法各有差异。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新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如苏州市自3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将监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且监理收费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
建设工程是不是一定要设置下浮率??
按现通常做法,把按定额做出的预算作为标底(或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一般不能超出标底,否则被认为投标价过高,需要作出一定比率的下浮,下浮比率视工程的性质、难度和竞争状况而不同。
因为定额价格是当地施工一般水平的体现,所以按定额价格结算价格偏高,而有经验的施工企业在施工控制,施工效率上都应该比一般平均水平高,所以甲方在招标时一般都会要求施工方按照定额价格下浮几个百分点。
简单来说,就相当于是投标方对发标方在报价上的一种优惠折扣。比如:投标报价为200万,投标方自愿或与发标方协商后愿意下浮15%,即以200*(1-0.15)=170万的价格来承包该工程,这里下浮的比率15%即称为下浮率。
工程降造率和下浮率的区别工程费造价降造率’13%,就是降低造价的费率进行招投标,“不可竞争费”费率除外的工程造价下浮13%作为投标价。下浮率用于投标报价。
这个需要集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确定下浮率。需要甲乙双方先确定工程造价计算所依据的具体定额和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然后约定具体的下浮率。
建筑合同的专用条款
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签订中标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中专用条款的约定。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指适宜于所有的招投标建设工程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专用条款是指仅适用于具体工程建设,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条款。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合称为合同条件。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是必备的配套条款,不能缺少,否则通用条款和公路行业准专用合同条款就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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